2014-01-14 13:18:11阅读:47
为进一步推进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落实“两个基地”建设,提升法学院国际化水平,考察团对有关单位法学人才培养和实践教学情况进行了考察,并分别与上述单位就进一步开展合作办学、科研合作、学生交流学习、教师互派等方面的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考察团成员包括副院长吴韬副教授、黄震教授、郭华副教授、许冰梅副教授、肖芳副教授和于洪伟博士。
考察团于当地时间4月4日下午对莫纳什大学法学院进行了访问。莫纳什大学法学院院长Bryan Horrigan教授、国际事务副院长Marilyn Pittard教授、科研副院长Mark Davison教授和JD项目负责人Rachel Chrapot女士以及所罗门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Rick Liew先生、合伙人Rebecca Wang参加了座谈。Bryan Horrigan院长首先代表法学院对考察团的到来表示欢迎,Rachel Chrapot女士、Marilyn Pittard教授、Mark Davison教授分别就莫纳什大学法学院的JD项目概况、国际交流以及科研情况进行了介绍。之后,郭锋院长向对方详细介绍了我校法学院历史以及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吴韬副院长介绍了我校法学院国际交流工作和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项目。座谈会上,双方还就教学与科研机构的设置、两院合作交流的方式和途径进行了广泛交流。Rachel Chrapot女士还带领考察团参观了法学院图书馆、教师办公室和有关教学设施。
4月5日,考察团访问了迪肯大学法商学院。法商学院院长 Mirko Bagaric教授会见了代表团。法律系主任Louis de Koker教授、负责科研工作副主任Danuta Mendelson教授、Christoph Antons教授和Jane Fu博士参加了会见。双方回顾了两院合作的历史,介绍了两院各自的最新发展,并就法学教育方式改革、教学与科研的互动以及双方继续深化合作的方式与途径进行了深入交流。此外,代表团成员还就各自的专业领域与迪肯同事进行了学术交流。
4月8日,考察团访问了位于昆士兰州的邦德大学法学院。邦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Nick James教授、科研副院长Michael Weir教授、中国项目主任Terry Gygar教授以及Vai Io Lo教授和Umair Ghori博士参加了会见。双方就各自学院的历史与现状、人员构成、机构设置、培养特色和学科优势进行了全面介绍。Terry Gygar教授还对中国项目的运作情况进行了介绍。郭锋院长全面介绍了我校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并着重介绍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两个基地的建设与实施情况。双方就合作前景与模式进行了详细探讨。会后,考察团还参观了邦德大学法学院的图书馆、模拟法庭等教学设施。
4月9日,考察团访问了悉尼大学法学院。该院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委员会主席、悉尼亚太法律中心主任Vivienne Bath教授、Bing Ling教授、市场与招生部主任Peter Finneran先生参加了会见。郭锋院长就我校法学院院历史与发展、学科特色、国际交流进行了全面介绍。吴韬副院长则就法学院中美欧交换生项目、卓越法律人才涉外实验班项目的具体运作模式进行了介绍。Bath教授和Bing Ling教授分别介绍了悉尼大学中国研究中心和中国法研究与课程的情况,以及目前该校法学院与中国的合作情况。Bath教授还认真询问了我校法学院中美欧合作项目的详细情况。双方就下一步的合作进行了详细研讨。会后,考察团参观了悉尼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和其他教学设施。
4月10日,考察团访问西悉尼大学法学院。该院院长Michael Adams教授会见了代表团成员。副院长Stephen Janes博士、国际事务负责人Chester Bendall先生、学校国际合作处高级区域经理Mabel Han女士以及在西悉尼大学就读的部分中国留学生参加了座谈。考察团听取了西悉尼大学法学院关于该院教学、科研情况以及较具特色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双学位项目的介绍;郭锋院长就我校法学院历史与发展、学科特色进行了介绍,并重点介绍了目前我校法学院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在座谈中,双方还就网络教学、法律诊所教育等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
4月11日下午,考察团访问了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教育处。王胜刚教育参赞盛情接待了考察团成员,教育处二秘赵磊参见了会见。在座谈中,王参赞详细全面地介绍了中新两国之间在教育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情况,并就新西兰法学教育的现状等问题回答了代表团成员的提问。
4月12日上午,考察团访问了维多利亚大学(惠灵顿)法学院,与该院院长A T H Smith 教授和副院长Gordon W Stewart教授进行了会谈。吴韬副院长对考察团此次访问的背景与目的向对方进行了阐述,并详细介绍了我校法学院国际交流项目、卓越法律人才涉外实验班以及金融法在职法律硕士项目等情况。肖芳副教授介绍了我校法学院国际法教学科研、模拟法庭竞赛的组织与培训以及金融仲裁与ADR研究中心的情况。双方还就如何加强法学院与实务部门的联系与互动以及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等双方感兴趣的话题进行了交流。座谈会后,Smith院长还带领考察团成员参观了新西兰最高法院。
4月12日下午,考察团访问了SUE BARKER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SUE BARKER女士接待了考察团成员,并与考察团成员就慈善立法等议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黄震教授比较详细地介绍了我国慈善立法和公益基金组织立法的有关情况。双方还就合作科研达成了意向。
此次出访是继法学院出访美国和欧洲后的又一次重要出访。通过出访,考察团对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法学教育有了直观全面的了解,对实践教学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此次出访对提升我校法学院国际知名度,拓宽对外合作领域,以及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均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