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3 13:37:51阅读:52
人民大学留学预科(https://www.liuxue114.com/renda/)报道:在英国生活了将近两年的时间,我总结出了英国人民一个特别显著的特点:拘谨的外表下面往往藏着一颗随时骚动的小心脏。用一个流行的词语形容,就是“闷骚”。也就是说,他们身兼了闷和骚两种截然相反的特质。
在我居住的公寓周边,不光政府工作部门和写字楼,又有无数的小酒吧。于是,在工作日和周末,我总是会莫名出先一种穿梭在两个不一样世界的幻觉。
先说工作日吧。街上的英国人不管男女,总是喜欢穿一件深色的大风衣,一脸不变的严肃表情,目不斜视,以同样不变的步伐快速向前前进着。让人感觉像是安装了相同程序的机器人。这么说吧,走在他们中间,我都深为自己悠闲的散步东张西望的眼神感到内疚。
但是万万不能因为这样,就简单的将英国人归为“刻板”一类。在我眼中,他们绝对是深谙“work hard, play harder”的专家们。
一到周五周六的晚上,这些英国人们就开始“本性毕露”了。
我睡觉轻,房间是临街的,窗户也不太隔音,于是每每到party散场的时间,我的“痛苦”就开始了。
这种时候吧,酒足饭饱(当然了,主要是酒足)的英国友人们在回家的路上,其形态可以用群魔乱舞来形容:大笑的,尖叫的,唱歌儿的,边走边跳的,摔瓶子的,甚至学狼叫的……一句话总结,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而我呢,也从一开始怨气十足的用被子捂耳朵,到后来的无奈,再到如今兴致勃勃的趴在窗台上看他们的“午夜狂欢”。联想到他们在平日里那套“机器人作风”,再瞄一眼窗台下面,那种感觉只能用奇妙来形容。
其实想想,这夜正是我喜欢伦敦这座城的原因。在这里,闷和骚,保守和自由,永远有着最完美的平衡。人们总是外表保守,内里却又有着不羁的情绪在骚动。一切看似很随意,但是又有恰到好处的规矩。这确是我最喜欢的性格。无论是人,还是一座城市。
回想起昨夜回家的地铁站。照例还是有卖唱人驻扎。与往日主打浪漫曲目的萨克斯风大叔不同,今天这位走的是热情洋溢的拉丁路线。弹着欢快的曲调,背着吉他边唱边跳,脸上洋溢着真实的欢乐,完全陶醉在自我的世界。让人觉得仿佛不跟着他一同快乐都对不起他这份热情。而这个城市最奇怪也最让我迷恋的是,虽然没有一个人驻足停留,但每一位却都踩着其音乐的节拍走动。即使脸上维持着无所谓的神情,脚步却出卖了每个人内心被挑起的俏皮。可爱的英国人,连带这样的雨夜也变得可爱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