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8 11:18:07阅读:49
3月5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法官培训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兼职导师潘锡林做客独墅湖畔法律实务大讲堂暨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课,以“法官的能力和素质”为题进行讲座,朱力宇教授主持讲座。
潘锡林法官首先通过自身从事法官职业30多年的经历,向同学们介绍了我国法官职业的发展历程,使大家对这一职业有了更全面的认识。接着,潘锡林法官介绍了苏州中院历年招考法官的情况、苏州中院今年招考法官的条件,以及法官入职前后的工作安排与培训等问题。他指出,在社会转型时期,法官作为调解社会矛盾的角色,对法律知识水平和案件处理技能的要求在不断提高。
随后, 潘锡林法官向同学们仔细讲解了法官的基本能力要求,包括驾驭庭审的能力、法律适用的能力以及裁判文书的制作能力。此外,潘锡林法官强还调了法官的基本政治素养,提炼了优秀法官应当具备的十大基本素质。整个讲座中,潘锡林法官联系实际案例,具体分析了法官素质、能力的内涵和在实践中的体现,引发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和热烈讨论。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表示本场讲座对今后学习、就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加深了同学们对法官这一职业的了解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