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5 10:05:19阅读:39
中传留学预科(http://www.liuxue114.com/chuanmei/)报道:据人力资源还有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人社部办公厅最近印发《关于做好留学(课程)回国人员自主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并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比照国内高校毕业生,享受高校毕业生的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
通知指出,符合政策的相关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凭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在创业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工商登记、融资服务、税费减免、场地扶持、人事代理、档案保管、职称评定、社会保险办理还有接续等各项服务和政策优惠。
同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明确留学回国人员享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的工作流程,指导各地的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留学人员工作站等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机构的不断创新的服务手段和方式,加强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还有工商、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将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机构作为统一的一个受理窗口,有条件的实行一站式的服务,为留学回国人员申请享受创业优惠政策提供便利。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留学回国人员自主创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充实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机构工作力量,将这项工作纳入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工作考核范畴,确保政策落实、服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