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预科学历学位认证

2014-01-14 13:03:01阅读:85

      由于各国教育制度,学位授予办法及学校名称不尽相同,国内众多用人单位对国外教育及学位制度缺乏了解,难以确认国外教育机构颁发证书的真伪和层次,致使一些留学回国人员迟迟不能落实工作单位或者虽已就职,但在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方面遇到问题。同时,伴随着高学历,高学位人才越来越走俏,社会上也出现了不少伪造国外学位,学历证书的现象。因此,回国留学人员在升学,就业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数已经成为用人单位和相关院校要求必须出具的材料之一。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批准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面向全国开展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学历认证工作旨在落实中国政府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履行中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多边)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同时,也为了满足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获得者在中国升学、就业及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等实际需求;并为中国境内用人和招生单位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提供依据和相关咨询意见。为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满足广大留学生回国人员及其他外国学位获得者在我国升学、就业、申请科研基金等依据而针对留学回国人员开展的一项国外学历学位鉴定工作。
 
 
实际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经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成为回国留学生升学、工作、创业和移民的有力依据,显现了它在社会工作中的有力作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属于一种第三方的确认,也就是检测留学生所获得的文凭是不是合法、有效、真实的。
 
 
认证内容
1. 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
2. 甄别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
3. 对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
4. 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简称“认证书”)。
 
认证范围
1. 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 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 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3. 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预约看校
  • 姓 名:
  • 男孩女孩
  • 手机号码:
  • 微信号:
  • 学历:
  • 意向国家:
  • 选择省份:
  • 选择城市: